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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便利商店不能賣普拿疼?雖然覺得這個問題根本是媒體想找藥局的碴,不過真正的原因是台灣藥品的分級制度

台灣的藥品分為:「成藥」、「指示藥」。「處方藥」

成藥:

依藥事法第八條規定所訂定的『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』裡面,對『成藥』的定義如下:

成藥係指原料藥經加工調製,不用其原名稱,其摻入之麻醉藥品、毒劇藥品,不超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規定之限量、作用緩和、無積蓄性、耐久儲存、使用簡便,不帶醫師指示即可供治療疾病之用者。 外包裝上會標示成藥字樣且一定要標示衛署成製字第OOO號字樣。

甲乙類成藥的大分類如下:

甲類成藥:

解熱鎮痛劑、鎮咳祛痰劑、胃腸藥劑、緩下劑(瀉藥)、驅蟲劑、 營養劑、 眼藥液劑、 漱口劑、 浣腸劑、 外用皮膚藥、 外用殺菌劑、 外用制汗劑、 硬膏劑、 脫毛劑(脫毛為目的之外用劑,劑型原則上軟膏劑)、 婦人科藥劑、 小兒科藥劑

乙類成藥:

清涼劑、 外用軟油膏類、 外用撒布劑、 養毛髮劑(脫毛之防止、育毛為目的之外用劑,劑型原則上液劑為準)、 含藥酒類

又依據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:
乙類成藥得由百貨店,雜貨店及餐女服務商兼零售之。其審核標準由省(市)衛生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定之。

 

指示藥:

不需要處方在醫師、藥師/藥劑生指示下,僅能於藥局或藥事人員執業的處所內,才可購得。

如:普拿疼、斯斯感冒藥、療黴舒軟膏、克補營養劑、戒菸貼片…等。指示藥物指雖然不需要處方箋,但使用不當,仍不能達到預期療效,所以民眾於備用時,仍要切記詢問專業人員的指示與說明。外包裝會標示衛署藥製字第OOO號,「指示藥品」,醫師、藥師(藥劑生)指示藥。

 

處方藥:

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潛在的影響,用藥方法和時間都有特殊要求,須經醫師診斷找出病因,開立處方使用的藥叫醫師處方藥。如:抗生素、安眠藥…等。必要由醫師開立處方,再由藥局藥事人員確認無誤後調配,外包裝會標示衛署藥製字第OOO號字樣,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或限由醫師使用。

所以拜託不要在藥局買抗生素!!

 

 

所以基本上除了乙類成藥其他的藥品都必須在藥局販售!!

除了法律問題外,普拿疼服用錯誤也會有危險,普拿疼的成份是Acetaminophen,Acetaminophen二十四小時內服用超過4000MG就會有生命危險,所以你一天喝超過3瓶,或是在不小心吃到其他感冒藥就會服用超過4000MG,一般Acetaminophen在體內靠硫酸話跟葡萄醣醛酸化代謝,不過這兩種代謝方式代謝的量有限,所以當你二十四小時內服用超過4000MG的Acetaminophen時,就會產生劇毒的NAPQI,直接讓你造成肝腦昏迷,英國甚至因為這樣禁售大包裝的Acetaminophen!

這也是為什麼要只有藥局才能賣普拿疼的原因之一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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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mo7512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