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迪·福洛斯特教授表示,如果一個人不斷堆積自己不需要的物品,心中總是對雜物有種「難以割捨」的感受,卻又難以收拾整齊,便稱得上是精神失調的表現。
如果詢問這些民眾為何不願意丟掉一些雜物,他們常回答「以後還有機會用到」。
研究顯示,不斷堆積無用雜物的人,很多患者有憂鬱症,甚至具遺傳傾向,當決定物品重要性時,他們大腦的前扣帶迴皮質(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)呈現異常活動,以致不易決定哪些物品該丟棄。
在21世紀以前,甚少人提及這個問題。直到2013年,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DSM-5正式新増「儲物症」的診斷項目後,相關的討論才因此浮出檯面。
儲物症,被列在強迫性相關疾患中,依照診斷的條件,它必需符合以下四點:
1.不管持有物的事實價值如何,對其捨棄,皆持續出現困難。
2.此種困難,主要是認為這些物品皆為其所需,丟棄會對自己心理造成挫折。
3.儲物已明顯影響或限縮必要的生活空間,也減少或喪失其當初需求的原意。
4.造成明顯的社會、職業及其他重要領域(如環境安全等)的障礙。
「儲物症」可分成物品和動物二種型態,此二種型態可並存。正常的收集,一般較具有目的和系統性,且較有環境空間的考量,儲物症則大多明顯缺乏這樣的考量。以較易說明的動物儲物症來做例子,個案不斷的收養流浪狗或貓等,數量大到使貓狗的生活空間和營養皆低於最基本的要求,甚至造成營養不良、生病、死亡和週遭環境的破壞等,卻仍無法停止。
儲物症的盛行率,並無確切的數字,不過歐美近年的社區調查,約落在2%-6%。實際上的數字可能稍高,因為他們皆是較為明顯的個案。日本近年來也正在出現此種困擾,台灣則尚未有任何調查資料。
以歐、美有限的報告能初步得知,儲物症可能會從11到15歲這段期間開始慢性發作,若無法改善,在30歲後,將出現較明顯的障礙(也許堆積的物品塞爆了)。臨床看到的個案,則以50歲到60歲居多,且可能具有家族傾向。目前我們對於這種精神疾病的瞭解,除了知道必需有第三者介入(如家人或公權力)外,它的治療和預後仍有待研究。
現在社會都市化的結果,造成人口密集、居住空間狹小、環境衛生維護不易;儲物症所衍生的問題,已逐漸成為關注的焦點。尤其這種病症呈現慢性化過程中,會造成生活環境的惡化,除了影響個人外,也勢必波及他人,例如對個人健康的危害、傳染病的擴散,或因水、電失修而造成房屋漏水、坍塌或火災等,這也是21世紀帶給已開發國家的新難題。
也許是時代或生活環境變遷,人類新的困擾行為正在不斷出現,儲物症,即是其中典型之一 。
台灣新生報/記者萬博超/綜合外電報導
http://health.udn.com/health/story/5964/368419